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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018号建议的答复

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  时间:2023-07-10 17:28

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

6018号建议的答复

白丽琼代表:

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《关于加强医德医风建设、关爱医务人员的建议》(第0618号)收悉。我委高度重视,经认真研究,现答复如下:

近年来,我省高度重视医德医风建设和关心关爱医务人员工作,突出精准施策,积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,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。一是在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方面。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家医保局、国家中医药局制定了《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》(详见国卫医发〔202137号文件,以下简称《九项准则》),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八部门制定了《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指导意见的通知》(国卫医发〔202029号)。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文件精神,印发《关于严明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行业作风纪律“七条禁令”的通知》(湘卫医发〔202225号)、《关于规范开展医疗机构监督检查的意见》(湘卫函〔202314号)等系列文件,积极组织全省医疗从业人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,持续加强医疗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,扎实推进医德医风建设。二是在关心关爱医务人员方面,国家层次先后印发系列文件。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务人员关心关爱与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函》(联防联控机制综发〔2022129号)、《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新阶段医务人员保护关心爱护工作的通知》(联防联控机制综发〔2022134号)、《进一步落实关心关爱医务人员工作措施的通知》(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〔2022239号)。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印发《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》(国发明电〔20205号)。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上述相关文件精神,在职称晋升、考核奖励、子女教育就业等方面加大政策倾斜,在防护物资、生活后勤服务、执业环境等方面全方位保障,在防护救治、心理疏导、轮换休整、关爱帮扶等方面全盘考虑,多渠道提高一线医务人员薪酬待遇,切实保障落实医务人员工作权益。同时,加大典型人物先进事迹的挖掘、推荐和宣传力度,切实增强一线医务人员荣誉感,积极营造了尊医重卫的良好风尚。

一、关于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建议

一直以来,我省高度重视医德医风建设,坚持部门联动、多方发力,在思想教育、制度执行、督查监管等方面下功夫,行风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。

(一)加强医德医风教育。抓实医疗相关从业人员医德医风教育,将其纳入医院绩效考核和重要评审内容,将医务人员医德考评结果与晋职晋级、岗位聘用、绩效工资等直接挂钩。多形式定期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培训,确保医德医风教育入脑入心、见行见效。下一步,我委将持续推进医德医风教育工作。

(二)严格廉洁从业规范。严格落实《九项准则》要求,制定出台《湖南省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实施方案》(详见湘卫医发〔202140号文件)、《关于严明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行业作风纪律“七条禁令”的通知》(湘卫医发〔202225号)等政策规定,保持惩治高压态势,加大监督检查、执纪执法力度,持续开展整治收受“红包”、回扣专项行动。结合医疗机构信访投诉案例评审、医疗质量安全与行风专项巡查、依法执业监督检查、综合监督检查、医疗机构校验、等级评审和医师定期考核等工作,多措并举、多管齐下,严格内部管理,强化行业自律,规范服务行为,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。

(三)落实责任追究制度。通过随机交叉巡查、专家专业点评、行政管理约谈等手段,在全省医疗机构推行巡查、点评、约谈、通报、处罚“五项机制”,推动行风建设责任追究机制落地见效,着力防范风险隐患。结合专项巡视,完善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和抗菌药物抽查、高值耗材合理使用管理度、大型检查合理性抽查制、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占比核查、医疗机构反统方管理等制度,减少重复检查,杜绝过度医疗,确保医疗服务合理检查、合理用药、合理治疗“三合理”规范,全面夯实医疗质量安全。

(四)强化服务收费监管。我委积极联合市场监管、物价、医保等部门,督促医疗机构公开相关收费标准,进一步完善价格查询、费用清单制度。拓宽短信举报、网络举报、热线投诉等多种渠道,鼓励社会各界提供线索,畅通医疗服务价格监督投诉机制。严格执行物价政策和标准,坚决打击违规收费、非法转介病人等行为,做到医疗服务价格合理合规。

(五)严格人员培养管理。依托继续医学教育线上平台,组织专家和相关单位研发更多线上精品教育课程,尤其是在全科医学、中西医结合医学等学科建设方面着重发力,加强人员培养管理。研究打造线下规范课程,并试点推广实施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推进乡村人才振兴有关决策部署,加强乡村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,鼓励各地结合实际,创新编制管理,加强县(乡)域卫生人才一体化配备,统筹县(乡)域内医疗卫生机构事业编制数,补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。部分地区研究设立乡村医生专项事业编制,保障乡村医生各项待遇,拓宽晋升渠道,推动乡村医生扎根基层意愿持续提升。

二、关于关爱医务人员的建议

为进一步做好医务人员关心关爱工作,省新冠感染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组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务人员关心关爱工作的通知》(湘防指综发〔20233号),从保障一线医务人员力量、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等11个方面明确了具体要求,落实各项举措,切实关心关爱一线医务人员。

(一)保障医务人员待遇。省财政在2023年春节前已下达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11.1亿元,支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发放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。结合医疗卫生机构参与疫情防控救治情况,按政策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。核增的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由本单位制定具体分配办法,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发放,重点向风险高、任务重、压力大、加班多的岗位倾斜。

(二)营造良好工作环境。推动医疗机构严格落实医务人员“三室一餐一休”建设,强化示范引领,选取基础条件好、医院文化建设好的医疗机构做表率,总结先进经验,以点带面全面推广,提升医务人员幸福感。

(三)完善激励保障机制。鼓励医疗卫生机构薪酬自主分配,通过服务质量、数量、患者满意度等考核标准,合理确定医务人员工资水平,向临床一线、关键岗位等人员倾斜,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。在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年度考核和定期奖励工作中,增加5%评优(嘉奖)指标,主要用于奖励激励一线医务人员。

(四)维护医务人员工作安全。积极推动平安医院创建,研究开展医疗医患纠纷立法工作,统一医疗纠纷处理规范,畅通医患沟通渠道,依法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。联合政法、公安部门进一步加强医院安全秩序管理,依法从重从快处置伤害医务人员、扰乱医疗救治秩序的行为,切实保障医务人员和患者安全。

(五)加强先进典型选树和宣传。将尊医重卫教育、医疗普法教育列入重要学习内容,强化素质教育。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医务人员及集体,按规定开展及时性奖励和表扬工作,增强医务人员荣誉感。运用“两微一端一抖”等平台,广泛宣传医疗卫生行业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,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。

下一步,我委将进一步加大对医德医风建设的教育和监督整治力度,持续优化管理机制,强化部门协调联动。同时,抓实抓好关心关爱医务人员措施,营造安全有序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环境,切实保障医务人员和患者权益,着力推动全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。

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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